(记者 冯丽通讯员 骞军荣 仇倩倩)陕西省教育厅、省发改委、省人社厅近日牵头公布《关于作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列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。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,陕西省中小学可缴纳中小学课后服务费。由学生和家长强迫自由选择,不准强迫或变相强迫获取服务并收费。
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明确收费标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明确提出意见,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到财政补贴情况,依据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核定,按涉及规定办理,同时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教育厅备案。陕西拒绝,各地需严苛依照《意见》内容,合理确认服务内容,科学制订收费标准,实施由学生和家长强迫自由选择的拒绝,不准强迫或变相强迫获取服务并收费。
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应以以一学期为相同周期,不得横跨学期预收,上架不应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归还所缴付用。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审批制度,将中小学课后服务费项目、标准及批准后文件等列为审批范围内,通过学校公示栏、审批牌、审批墙等方式展开审批,主动拒绝接受学生、家长和社会的监督。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主动审批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。各地要作好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工作,强化对贫困生的课后服务确保,避免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给家长导致开销。
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应减免课后服务费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学校缴纳并根据实际开支列支。不准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展开缴纳。
学校不应将缴纳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足额用作课后服务工作中,不得以任何理由囤积、侵吞、挤占资金,保证专款专用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的监管,增大监督检查力度,避免学校私自提升标准、变相收费、下车收费、强迫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不道德,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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